近几年,汽车金融因其额度小、变现快、标准化等特点实现了迅速获得了市场认同,取得了爆发式增长。
2016年涉及车贷业务的P2P平台超过了1300家,《中国互联网+汽车金融年度发展报告2016》显示,汽车金融蕴含着上万亿市场。
车贷业务市场巨大,却也蕴含着尚未调和的矛盾。
汽车流动性好,可以先抵押,再质押。据了解,一台10万的车子,银行首付3万,信贷放大贷出4-6万,质押在贷出来4万,实际操作中借款人通过车子借到的钱加起来比本身价值还多,一旦借款人不还钱,就会有人损失本金。
质押与抵押的矛盾,加之产业链上形形色色的角色加入,形成了行业的地下暗河,每一天流淌得悄无声息、却也波涛汹涌。
4年4次 千里追车
“干我们这行,抢车的事情,几乎天天都在发生。”从事车贷多年的王军(化名)轻描淡写地说。“民事纠纷,警察不管,抢到车子就没损失,丢了车子就没饭吃。”
王军,三十多岁,某车贷公司负责人,做汽车质押业务8年多。他身上没有青龙白虎的纹身,反倒戴着金丝眼镜,看上去斯斯文文。
“我们有两台车,4年抢了4次才抢回来。”王军掐灭了抽到一半的烟,认真讲起了曾经“被坑”的故事。
“2013年的质押车贷生意很好做,700万的本金,一年纯利润可以达到50%,日子好过得莫法。”
胆子大起来的王军买了2台丰田霸道(普拉多)想做“以租代购”生意,这种给一定的押金+利息就可以把车开走的模式现在非常普遍,但当时的西南还尚未出现。
2013年5月,两个中年男子来到王军的公司想“以租代购”新到的2台霸道,他们有房产有流水,资质看上去不错。刚开创的“以租代购”生意没想到这么顺利,更没想到的是这单生意背后却是4年漫漫追车路。
“我们的霸道刚到位,实际上就被‘水公司’盯上了。他们怂恿欠钱人来‘钓鱼’。”王军对天蜂GPS公司表示,“他们包装了资料来租我们的车子,然后押给‘水公司’抵债。才租一个月,他们就拆掉了GPS,把车开到了达州,他们的地盘。”
经过4年4次分别到达州、湖北、河北等地追车,历经了双方200多人对峙、车窗被砸、人员被打再打回去、抢到车又被抢回去等艰难过程,王军最终在警方的帮助下取回了车子。
贷后李强们的“生死劫”
多年从事抵押贷款贷后收车工作的李强(化名)也刚刚经历了“生死劫”。
“被埋在土里只剩头的时候,真的感觉死亡那么逼近、那么可怕。”李强对天蜂GPS公司说到这句的时候,眼里流露出明显的恐惧。
2016年10月,李强公司接到一个收车委托,一辆抵押在某公司的奥迪A6被质押公司卖到了山东某地,李强素来知道山东、广东的车不好收,但委托公司给了不错的价钱,李强和兄弟3人连夜就上路了。
“车子先是到了当地车商的手里,我们也知道那家车商挺有势力,就先没动手,等他卖了车再说。”李强回忆到,本以为车商卖了车,从车主手里收车,车商收了钱没有了损失没事了,没想到还是招来了“杀身之祸”。
“我们从车主手里很容易抢到了车子,没想到买车人是车商的朋友,而且车商是保障买车人在山东开车不会被抢的,当时我们两个人拼命把车开走了,我和彪哥就被他们拖下来绑了。”
“那天下午,把我们按在一个面包车里,不知道拉了多远,埋在一个土坑里,只剩下头,很多土在头上、进到嘴里。虽然我们心里知道他们只是为了钱,应该不会真的埋,但还是很害怕。”李强说到。
戏剧性的是,车商让李强老板还车,李强老板说并不相信要活埋人,让车商发视频给他看,车商真的发了,最终李强老板一边周旋一边报警告车商敲诈,李强们才得以获救。
“我们这行,每年都知道有几个没命的,但都没有报出来,这个事之后我也只愿意在本地收车了。”李强表示。
灰色地带的行业众生相
“车贷这一行,很有意思,有些角色你想不到的。”某P2P平台车贷部业务总监陈伟(化名)在行业多年,说起车贷产业链如数家珍。
“台面上的角色有银行、汽车金融公司、担保公司,他们主要做一手车按揭,有优先清偿权。车主按揭车之后在没钱,一般会做抵押,安了GPS后继续开,又再没钱了,可能去做质押,把车当了。”陈伟对天蜂GPS公司表示。
“最终车主不还钱,矛盾就来了。质押的一般不会管之前抵押给谁的,而是把车子偷偷卖到外地。这个时候,一抵的担保公司和二次抵押的公司就开始到处找车子,不行就抢回来。”陈伟透露,本来质押时应当考虑汽车除去一抵二抵的残值,但现在因为卖车有收益,为了扩大市场,都是直接看车子能卖多少钱,比如10万的汽车,按揭3万、二抵5万再质押6万,矛盾调和就只能用“抢”了。
除此之外,陈伟还介绍了产业链中几个不可或缺的环节。
“车商:一般专做这类车子生意,抵押车、质押车、水车甚至盗抢车,通过赚取差价甚至套牌,来获取暴利。”
“中介:有大量贷款客户资源,供给抵押公司或质押公司放款,收取高额利差。我们的业务员天天陪吃陪喝陪耍,每个月招待费几万地跟中介搞好关系。”
“买车人:38万买120万路虎动不动心?很多买车人明知道车子无法过户,买的是没保障的使用权还是会买。买主有‘打台面’甚至送小三的小老板、准备开黑车的个体户、用来做违法工具的犯罪分子等等。但很多人买了没多久车子就被抢回去,不涉及伤人的话,一般警察定义为民事纠纷不会管。”
天蜂GPS公司查阅资料发现,近年来,民事经济纠纷抢车、套牌车事故等案件迅速增长,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的二手车隐患众多,这与车辆贷后处置渠道混乱不无关系。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七十九条规定,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,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。质押权与抵押权并存的情况下,一般会认定抵押权优先于质权。然而现实中因为担保物质押在质权人手中,抵押权优先清偿很难保障,这不得不说是《担保法》与《物权法》设立过程中的一种疏漏。
“目前有两种情况,一般不会发生抢车的事情,一种是担保公司找到质押车公司协商,大家商量;另一种是有些已经立威的抵押机构,没人敢质押他的车辆。”王军表示,也许未来行业更加发展,会有更好的秩序。